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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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办法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变革和开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办法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变革和开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进步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程度,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23年开端开展单独招生变革试点工作。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包管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承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视。
2.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专门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3.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严重问题,一律经指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标准、自我约束、社会监视的原则,严格施行“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别离。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获得考生号。
2.身体安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按照行业要求,色盲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消费过程自动化技术。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20日—4月15日登陆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ccc.edu.cn/)。
2.考生报名时必需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能够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3.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必需填报详细特长项目,且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特长项目。
4.考生报名完成后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并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七、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根底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完毕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根底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根底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根底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4月20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近五年获得的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以及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特长测试或认按时提交)。
八、考试
1.考试内容
(1)考试包罗“综合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在考生获得面试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成绩满分为215分)。学院将按比例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停止合并,计算出总成绩。
(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内容主要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分值: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3)面试满分为200分,特长生另有最高50分的特长附加分。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逻辑思维才能、综合分析才能、动手才能、个人行为素养、临场应变才能等。
v近三年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有关部(委)、省厅(局)组织的全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含三等奖),或在学院规定的艺术和体育项目中有突出特长的考生,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获得最高50分的特长附加分(详细要求另文规定)。
2.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8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3.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
(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停止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按时间停止特长测试或认定。
(2)4月21日9:30-11:30综合测试。
(3)4月21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停止面试。
5.考生参加特长测试、综合测试及面试时必需照顾身份证和准考证。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按比例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停止合并,计算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
3.学院按照招生方案、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4.各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力数学、语文、英语。
5.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承受社会监视。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23年4月30日-5月10日)能够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0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承受放弃录取申请。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十、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重生一视同仁;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克不及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方案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方案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方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摆设
1.2023年3月26日前,招生宣传。
2.2023年3月20日—4月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3.2023年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根底信息。
4.2023年4月17日,根底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23年4月20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停止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按时间停止特长测试或认定。
6.2023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7.2023年4月21日下午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参加面试。
8.2023年4月27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23年4月28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络电话:0830-3150185。
10.2023年4月3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23年4月30日-5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23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详细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重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重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停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络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邮政编码:646005
咨询电话:0830-3150329 3151321
监视电话:0830- 3150185
学院网址:http://sccc.edu.cn/